【白龙混沌】当年此夜番外(甜萌短篇二)
勾栏间,飞檐下,戏台上,有美人兮,水袖舞转。
几个富家公子此刻正毫无往日的矜持,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戏子,拼命鼓掌应和。
不知何时,镇上开起了一家戏院,专收会唱与想学戏的人。而那院中的名角,当是真正的大师,身段绰约,嗓音若天籁,一曲开腔直至终结,都能拿捏地恰到好处而分毫不差。
而那普通人眼中的大师,在世家纨绔的眼里,却是求之不得的人间尤物。虽是男子,但那戏台上的婉转妩媚与戏台下的清冷沉静,足以让所有人为之痴狂。
也有人重金去求,端持者求他去私人唱戏,大胆者干脆用车拉着金玉珠宝,恬不知耻地说要买下他。
但那戏子是出了名的清高,哪怕是金山银山也丝毫不为所动,还会被他家的仆人打出来,倒是那些出生清贫却真正爱戏的人,能有幸与之结交为友,促膝畅谈。
他上台唱戏,也是随性至极,不要重金一票,也不要座无虚席,只是想唱便唱了,有时是轰轰烈烈的浓墨重彩,从妆容至服饰无不隆重而端庄,有时却是随性而任意,简单地勾个眉,连发都不束便跳上戏台去,唱着灵光一现的戏文。
如此的身段又是如此的个性,便也成了长安城街头巷角乃至世家大族议论的传奇人物。
而此刻,几个有钱少爷好不容易从内部打听到消息,买了一整日的票,终于等到了那传奇中的人物登台唱戏。
今日的他未着戏装,一身暗色的长袍立于台上,随性而自然似平常的模样,一头墨黑的短发细碎地垂在颈侧,清秀的脸并未上妆,甚至连画眉都未有,却反而更衬出了那张脸的精致。
今日这场,要说戏文,不如说更像是曲子,那人手持着折扇,吟唱起合,如说书先生一般,娓娓道来一个读书人误入森林,与狐媚相爱的故事。
在场的人皆全神贯注,跟着那清泉般的嗓音一起,沉浸在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里。
在后台侍立的漂亮女人抹了把汗,用手肘捅了捅刚出现的满头大汗的男人: “洞里的火灭了?”
魁梧的男子点了点头:“灭了灭了,得亏大王帮的忙。”
“就会给大王添乱!”娇小的女人生起气来,“大王匆匆回来,刚赶上报幕,连妆都没来得及画便上去了,幸亏大王压得住场,出了乱子怎么办?”
男子憨憨地笑了起来:“嘿嘿,大王那么厉害,哪会出乱子?”
一曲终了,乐声渐淡,听众方才大梦初醒般回过神来,掌声热烈如潮。
那人也不谦虚,只是向台下微微行了个礼,理所应当得受着满堂的赞美,倒有些率真的轻狂。
几个富家公子复又凑在一起,窃窃私语着:
“你看,这身段,这长相,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美人啊。”
“嘿,我听有传闻说,这美人呀,曾跟人好过,后来又被抛弃了。”
“什么?哪个人这么厉害?得了如此美人竟舍得抛弃?”
“传闻五年前哪,有位公子与这美人,是形影不离,成双成对,后来,这公子走了,将他独自留在了这里。”
“唉,说到底不过是戏子哪。”
富家公子们听了,顾不上叹息,倒是眉飞色舞起来。
“哥哥,那不正是机会,我们先诗词歌赋风花雪月地陪着,再金银珠宝地哄着,不消几日呀,说不定便能抱得美人归呀。”
他猥琐地笑了起来,向着戏台贼溜溜地张望,却在触到台下那道目光时,整个面部表情僵死了起来。
同行发现了他的不对,纷纷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也都僵在了原地。
在他们不远处,一个男人正靠着墙抱臂而立,一身素白的长袍倒是朴实无华,可那张英气逼人的脸,却带着皇家子弟独有的贵气。此刻他正微笑地看着这帮人,粲然的瞳孔中带着威严与杀气。
几个人承受不住那目光的重量,开始控制不住地颤抖。
那男子摇了摇头,收回了目光,登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,大口呼吸起来。
“那是什么人,怎么未曾在长安城见过。”
“这面相俊的,恐怕是皇宫中出来的。”
只见那男子大步上去,穿过层层的人群走至戏台前。
霎时全场安静,人们的注意力被这个突然出现的俊郎男子所吸引过去。
他笑着看着静立在台上的人,鼓起掌来。
“先生当真是好唱功。”
说完,还未等人们反应过来,他便随手一撑,翻身上了高台,直接走向了唱戏先生,一把将其扛在了肩上。
人群一片哗然,他却丝毫不为所顾,只是扛着人下了台,一步步向后院走去。
一旁的小厮吓得急忙上前来拦:
“这位爷,这可使不得,使不得……”
恍惚间,那位公子几个错身回转,从他身侧擦肩而过,竟是一点都没让他碰着。
一个白花花的东西砸在了头上,他“哎呦”一声,接过来一看,竟是个银元宝。
“告诉你们老板,这位先生我买下了。”
小厮欲哭无泪,追着那人远去的背影。
“这位爷,这可不行,哎呀,您这肩上扛的就是我们的老板呀……这位爷——”
急着追赶的小厮被闻乱赶来的大汉一把拦住了。
“大哥,这,您看老板被人劫了——”
“没事,没事。”大汉搓着手,看上去还颇为高兴。
一旁娇小的女人喜笑颜开地跳着脚。
“太子爷回来啦,快去通知大家,太子爷总算是回来啦。”
白衣男子踏进了唱戏先生的房间,顺手带上门,将肩上的人放在了上妆台前。
那人背抵着墙壁,倒也不慌乱,只是颇有些不满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人。
白衣公子一手撑着墙,一副抢亲流氓的派头:“嘿嘿,美人,爷买了你了,你就得从了爷呀。”
说话间,却俯下身,以与恶霸派头完全不符的温柔,将眼前的人抱入了怀里。
唱戏先生愣了半晌,到底没忍住,伸出手回抱了他。
一时间,黑袍与白衣相交相融,二人都沉浸在这个久别重逢的拥抱里。
片刻后,白衣公子耳鬓厮磨地轻语着:
“混沌,想我吗?”
混沌轻笑一声推开了他:“公子,我与你不曾相识,你如此这般,是否失了礼节?”
“失了礼节?”男子坏笑起来,一把抓住了混沌,手探向腰间,准确无误地伸向他的痒痒肉。
混沌整个人都挣扎起来,躲避着四处作乱的手。
“敖烈!”混沌怒道。
“得,这会儿又认了?”敖烈收回了手。
“一回来就犯浑,还当众在戏院抢人!”
“抢人?我的人,还需要抢?”敖烈凑过去,在混沌颈间不轻不重地咬着。
刚开始,混沌对敖烈这个爱啃人的习惯煞是不解,后来才明白,原来这是龙族的最高礼节,是为了给自己的一生挚爱烙下印记。
混沌被敖烈弄得没了脾气,手环过脖子,一点点抚摸着他冰凉的长发。
“天庭的任务完成了?”
“完成了,刚复完命我便赶回来,连庆功宴都没去。”
“何必那么急?”
虽说天上一日,地下一年,混沌倒是无所谓分别,在人类短暂的生命中,或许五年足够物是人非,但对于这两只从几千年前缘分就纠葛缠绕的老妖怪来说,五年也不过白驹过隙的一瞬而已。
“想你想得紧,分开一分一秒都不行。”
敖烈腻在混沌怀里,闷闷地撒着娇。
“如何想起,来开戏院?”
“五行山太闷了,也无什么妖物作祟,日子总是有些无聊的。”
敖烈看着混沌,颇有些怀念地笑了起来:
“好啊,戏院真是再适合你不过了。”
从一开始软软糯糯的小妖怪,到后来叱咤一方的妖王,时过境迁,唯有一件东西铭刻在他身上永恒不变,那便是自上古神鸟处继承的,对歌舞乐曲的无限天赋与热爱。
而这戏院,也承载着混沌的过去与回忆。自敖烈第一步踏入起,便有所察觉,这座戏院的布局,与混沌年少时学戏的院子极像,而在看到那大堂中央高悬的匾额后,敖烈终是肯定了他的猜想。
或许,就如同那顶一直伴他左右的乌纱帽一般,在心底深处,混沌至始至终都在缅怀着那个在他初入人世,待他好若亲生的师傅。
老先生,时隔多年,您的功业在您最爱的弟子手中,继承并复兴了。
敖烈掩过了那一丝悲伤,复又抱紧了混沌。
“挺好的,这样挺好。”
然后他又像是想起什么一般,语气又贱了起来:
“嘿嘿,那你说,我现在算不算戏院二老板?”
混沌一愣,也忍不住笑了起来:
“您那么大一尊神,戏院二老板怎么担待得起,我看,门口那跑堂小弟蛮适合您。”
“沌沌,我那么俊的跑堂小弟,恐怕就没人会认真看你唱戏了。”
“行,那你就别瞎掺和了,帮我顾着点五行山。”
“好好好,您当戏院老板,明儿个我让山妖管我叫大王。”
“阿烈,你要不要脸?”
“不要,来亲一个。”
“等等…唔……”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end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小别胜新婚哟吧咋嘿~
这糖甜不甜?!
评论(6)